集团获香港《镜报》“企业社会责任大使”称号

2012-12-27 11:13:01 hui 92


据集团香港商务中心主任赵瑞杰上报,香港《镜报》第二届杰出企业社会责任评选活动统筹委员会秘书处来函,集团获香港《镜报》“企业社会责任大使”称号。(新闻撰写:品牌新闻中心 郑安南11月26日)
附:第二届杰出企会责任活动确认(编号︰S0104)
中裕冠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商务中心主任赵瑞杰先生阁下:贵公司参加“杰出企业社会责任活动”的报名表已收到。经初步评估,贵公司获选为“企业社会责任大使”。
关于获选为“企业社会责任大使”的企业惠益为:
a)在未来一年可使用“企业社会责任大使”的标志(logo)(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);
b)获邀参加11月21日之企业社会研讨会;
c)获邀请于2013年1月23日于尖沙咀唯港荟Hotel ICON,颁奖典礼酒会入场劵各两张;
d)赠阅镜报月刊12期。
如有任何垂询,请电(852)25769288与李志甜小姐(AnnaLi)或张卓立先生(DavidCheung)联络。
端此即颂祺安。
《镜报》第二届杰出企业社会责任评选活动统筹委员会秘书处谨启。2012年11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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